机构全称: |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
机构简称: |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机构职能 |
机构职能: |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有关经济政策,提出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建议。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财务、会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三)负责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全区年度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财政出资的预算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区本级预决算公开,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彩票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的应用推广。 (五)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组织制定财政专户、预算单位账户及资金存放管理制度。负责区级财政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负责编制全区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 (六)负责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负责区本级政府采购事务。负责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 (七)负责管理政府内外债。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归口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 (八)负责汇总和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九)按权限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负责审核和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政补助政策,参与制定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社会保险政策。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建设性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编制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预算,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组织实施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行业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全区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支出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四)受区政府委托,负责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全区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国有资产权属界定和产权登记。监管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处置和企业国有产权会计信息统计分析和国有企业绩效评价。指导和管理全区资产评估业务。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财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企业科。承担经济和信息化、金融办等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区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办法并配合收缴工作。监督管理企业财务。管理工业信息化、商贸服务业等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以及储备商品财政补贴等专项资金。负责涉企政策补助兑现。负责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管理及财政支持特色小镇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企业(含金融)财务快报、年度决算报表的汇总编报和分析。承担区政府授权的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承担我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涉及财政有关工作,拟订促进绿色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财政政策。负责政策性农业保险、农房保险财政保障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共服务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广及政策管理。负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制度建设。归口管理全区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的贷(赠)款业务。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 (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科。贯彻执行有关国有资产法律、法规、政策,负责草拟全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拟订具体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制定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参与审核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购置预算。负责审批区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产权变动和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事项。牵头编制全口径国有资产报告。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督管理。根据区政府授权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制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指导、监督所监管企业日常基础工作和党建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的绩效考核办法并组织开展绩效考核。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单位产权制度改革。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收益收缴。承办区政府和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政府债务管理科。拟订完善全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和制度;负责对全区地方政府债务实行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预警管理、风险监控、统计分析、定期报告、信息公开等。建立区级地方政府债务应急处置及责任追究机制。负责地方政府债务对应资产清查登记及相关资产负债表编制。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相关政府债务风险评估。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统计监测行政、事业等单位全口径债务信息。 (四)政府采购监管科。负责政府采购全过程监管,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制度。指导、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拟订集中采购目录和有关限额标准。负责政府采购各相关主体行为监管和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负责政府采购投诉和举报案件处理。负责政府采购对外事务。管理执法执勤用车(行政执法专用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负责建立全区统一的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和交易平台。 (五)行政事业科。负责区人大、政协、党派团体、行政、政法、宣传、教育、科技、文化旅游等部门和文教事业单位的预决算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涉外开支标准政策。负责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财务制度。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综合性开支标准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 (六)乡镇财政管理科。拟订乡镇财政管理政策,指导全区乡镇财政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支持村级(社区)组织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村干部报酬保障等财政政策措施。负责相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制定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农村综合改革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参与村级财务管理、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 (七)农业科。承担区农业农村、水利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管理相关财政支农资金、专项扶贫资金和区级气象补助等经费。研究拟订相关财政支农、专项扶贫政策。指导归口行业事业、企业财务管理。 (八)社会保障科。承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民政(含移民办)、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疾人事业、红十字会等部门的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编制和收支管理,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政策。参与拟订有关低保、抚恤、优待补助等标准。 (九)经济建设科。承担区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部门预决算、资产等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负责对口支援、东西部扶贫等专项资金管理。牵头负责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负责管理中央财政基本建设投资资金。负责编制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资金预算。负责应急救援资金的使用管理。参与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安排和行业投融资体制改革。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归口单位的国有资产工作。 (十)预算执行局。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推进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区级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与管理。编制区级财政总决算,组织汇编部门决算、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负责地方财政库款管理及区级财政资金调度。管理财政专户、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组织拟订公款存放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区级国库现金管理、财政专户资金竞争性存放管理工作。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 (十一)预算局。拟订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负责区本级全口径政府预算(含政府债务)及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含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拟订预算收支政策;负责与市财政局、乡镇(街道、办事处)、衢江经济开发区的财政体制结算管理工作,提出预算平衡和财力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区与乡镇(街道、办事处)、衢江经济开发区财政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预决算信息公开;负责与税务局税收政策协调工作;参与做好部分产品增值税退税工作。 (十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作。承担文秘、信息、政策研究、机要、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会务、档案、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组织课题调研申报、实施及评审工作。监督管理直属单位资产财务管理。组织实施机关及直属单位绩效考核。 (十三)人事教育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及人员档案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财政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十四)财政监督局(挂绩效管理科牌子)。组织实施财政监督工作,拟订财政监督的政策、制度和办法。组织重大财税政策等专项财政监督检查。负责年度会计信息质量、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执业质量和有关重大事项的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局内部控制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审计机关对区财政实施审计的联络协调。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拟订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办法、共性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政策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和事后绩效评价。组织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和绩效评价。建立绩效结果应用机制。负责对各乡镇财政及区级部门管理实施综合绩效评价。 (十五)综合科。负责区级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监管和资金管理。负责统一公共支付平台推广和应用。参与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并指导各部门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土地、水域、矿产等国有资源收入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彩票管理的相关政策和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负责财政票据制度建设和行政监管。 区财政局下属单位: (一)衢江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为政府投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批复提供审核意见;参与区级政府投资项目前期方案论证、概算评审、工程变更审核。 (二)衢江区数字财政管理中心。参与制定实施全区数字财政建设、规划,拟定信息化建设的制度和办法;参与上级部门下发的财政信息系统应用工作,承担财政业务软件的推广实施和维护;负责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及下属单位信息化项目、建设运维、信息安全工作;负责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及下属单位机房、网络系统、系统软硬件等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维。 (三)衢江区区级部门预算编制中心。负责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的基础性工作,管理部门预算基础信息及数据库,建立和维护部门预算管理信息体系;拟定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相关政策口径,指导全区各预算单位预算编制工作;负责部门预算有关统计分析,协助指导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协助区级专项资金清单管理、存量资金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编制;协助拟定预算定额和支付标准体系。承担“三公”经费管理的具体工作;承担区级各预算部门年度预算草案审核、审查和下达的具体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全口径政府预算编制;协助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四)衢江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承担区级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其他支付的审核、支付、清算、对账等工作;负责区级预算单位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的发放工作;负责区级预算单位国库授权支付业务的动态监控工作;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云服务平台的运维管理工作;负责区本级财政票据的结报工作;承担全区财政电子票据改革的推进工作,负责全区财政电子票据系统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财政票据管理的具体工作,协助制定全区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区本级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等工作;承担区本级收费档案和收费票据档案的建档和管理;协助开展全区财政票据的专项稽查。 (五)衢江区财务开发服务中心。为财务开发业务用房项目提供财务核算;负责全区财务咨询公益服务;完成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衢州市衢江区政和路6号 |
邮政编码: | 324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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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夏)令时8:30-12:00,14:00-17:30 |